漯河技師學院:
你校《關于提高學生住宿費標準的申請》(漯技師〔2023〕38號)收悉。根據《河南省定價目錄》(豫發改價調〔2022〕612號)、《河南省利用社會資金建設高等學校》(豫計收費〔2003〕2225號)文件精神,通過成本調查,經集體審議并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,現對你校學生住宿費收費標準及相關事項批復如下:
一、學生住宿費收費標準:4人間1000元/生·年,6人間800元/生·年,8人間600元/生·年。
二、學校要加強學生宿舍的日常維護與管理,保證學生宿舍設施的完好,為學生提供安全、清潔的住宿環境,保障學生正常的用電、用水等。不得在住宿費之外重復向學生收取有關費用,嚴禁在寒暑假向學生加收住宿費。學生住宿費按學年收取,不得跨學年預收,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減免辦法按有關規定執行。
三、學校應通過設立公示欄、公示牌等形式,向社會公示收費項目,收費標準等相關內容,自覺接受學生、家長和社會監督。
四、本批復自2024年秋季開學時開始執行,有效期三年。
2024年5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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